1) 非法律法规及《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》规定的禁止类、限制类项目; 2)非国务院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》及《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》规定实行核准的项目; 3)非用政府性资金以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建设的项目; 4)非法律法规、国务院和省政府专门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。 5)非国家发展改革委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中限制类、禁止类项目 ; 6)非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中限制类、禁止类项目; 7)符合地区发展规划; 8)合理利用当地资源。